第三章 從民意代表到行政首長
淑珍到獄中來探監,下半身癱瘓的她,一次又一次的跌落旋轉圓凳,還怕我擔心,強顏歡笑。我告訴自己:夠了,這一切。這一切的痛苦,政治犯的代價,必須到我們為之。我要的是一個免於恐懼,充滿快樂、希望的社會;我們的政府必須服務人民,而不是控制人民。從政以來,不論擔任民代或行政首長,對此,我一直念茲在茲。
從入獄的『民主課程』到立法院
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八日,淑珍發生了車禍事故,先在台中榮總手術,比較穩定之後,才轉入台大醫院。大概有半年的時間一直待在醫院裡,她身上插滿了各種管子,我們等待奇蹟,但是奇蹟並沒有出現。
我知道她會有這樣的遭遇,是我從事民主反對運動而造成的,我內疚萬分,也擔心她和家人的埋怨。但是從頭到尾,她和家人,都沒有說過一句責怪我的話,也沒有要求我從此退出政治。
有一次在病床上,她告訴我,如果在台灣從事民主運動,夫妻之中一定要有人犧牲,她願意代替我。她安慰我說:『我不會賺錢,你可以賺錢養孩子,出事的不是你,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。』
當時,我的眼淚奪眶而出,我感到自己的渺小和她的勇敢。日後她『代夫出征』參選立委,整個競選過程,她非但不向群眾哭訴,反而以堅決、勇敢的態度和方法參選。有這樣的吳淑珍,才有日後參選臺北市長時,『快樂、希望』的陳水扁!
一九八六年,我出任黨外公政會臺北分會會長。五月廿三日,為了抗議法院對『蓬萊島案』的判決,我的太太堅持用輪椅環島化緣,進行『一人一元,輪椅行軍』的抗議活動。對於正義的追求,優勢,她比我還堅持,還勇敢。
六月十日,我和黃天福、李逸洋入獄。獄中兩百四十六天,每週兩次的會面,儘管行動不便,她必定都來探視我。會面室裡,她坐在旋轉的圓凳子上,沒有靠背和固定,下半身癱瘓的她,沒有辦法控制力道和方向,每次當圓凳子一旋轉,她就像斷線的風箏,摔落地面,一次又一次。我隔著玻璃強忍著眼眶中的淚水,不讓它掉下來。
這個畫面,多年以來,常常浮現在我的眼前:她的臉色虛弱而蒼白,眼神充滿疼惜和勇敢,好像前生相欠,今生要彼此承擔。咫尺天涯,心念相繫,人生路上,我何其幸運,有她相陪伴。我也永遠記得,進土城看守所那天深夜,大家在車內靜靜地不講話,怕一開口就牽動了情緒,會哭出來。
事後她告訴我,每次來探監,由於無法排汗,非常難受,回家之後,總是要躺一整個下午。我在獄中的日子,她從立委候選人到當選立委。當她成為立委吳淑珍時,我也快要出獄了。
在獄中,我最喜歡看的就是 《丹諾自傳》,丹諾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刑事犯辯護律師,也是一位打抱不平的人道主義者,我再三地閱讀思考,也期待台灣有更多的丹諾。
一九八六年九月廿八日,民進黨宣佈成立,在獄中的我雖不能夠躬逢其盛,卻也是欣喜萬分。多少民主前輩前赴後繼,如今一個代表監督力量的反對黨終於成立了。
一九八七年二月十日,出獄後的我,擔任立委吳淑珍的特別助理,為了專業有效率的問政,我們率先成立第一個國會議員辦公室,助理達十四人之多。那時我開始學著寫質詢稿,總質詢稿則拜託夥伴李逸洋來撰寫。
當時我們質詢的範圍廣泛,包括國防、財經、憲政、司法、兩岸關係等等,為了專業問政,我也努力學習,充實各方面的知識,專門的議題則找專業助理執筆。
後來我們引進許多年輕、學有專精的人才擔任幕僚助理;延攬人才,分工合作,以因應現代政治專業化的趨勢。現代政治不是個人英雄的戰場,必須組成團隊,才能真正有效率的專業問政。這樣的想法,一直到後來我進入市府,始終不變,仍然把組織市府團隊視為第一要務。可是,當時國會只編列一個助理的薪水,於是我們便成立了『財團法人福爾摩沙基金會』,來培養助理。
一九八九年底,我當選末代的增額立法委員,一九九〇年就職並擔任黨團幹事長,當時民進黨已經有超過二十名的立委,到一九九二年我連任成功時,增加到五十幾位立委。從當我太太的特別助理,到我自己擔任立委,前後大概八年的時間,在同時,立法院已成為全國政治中心。
立法院幾年問政,是我個人非常珍惜的經驗。我有幸擔任第一任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,而成為媒體的焦點。整個民進黨立院黨團展現了高品質的問政、強有力的監督。半年下來,包括媒體記者及其他社會團體的評鑑,我都名列立委第一名,為民喉舌、監督政府之外,我也開始思考一個政府的運作和改革。
在立委任內,我鼓吹《立法院組織法》,主張立委公費助理至少要有四名以上,後來成功了。要提升黨團功能,需要黨團辦公室,我們努力地推動,而終有所成。對國民黨來講,本來就不缺錢,但就反對黨而言,充實議員問政配備和改善環境,對提升立院品質,是有積極功能的。
另外,我們也推動質詢制度的改變,讓官員面對問題,不能實問虛答。主張『委員會專業化』、『院會政黨化』,這一切,後來都逐步逐步地完成。
也因為我自許要成為專業的立委,所以幾年下來,出版了兩本國防專業問政的專書:《國防黑盒子與白皮書》、《跨世紀兵法》,深入探討國防政策和管理。不僅揭發軍中弊案,也思考規畫國防安全的未來。
立法院的實質運作方向,剛開始有兩個案例影響最大,而且是台灣民主改革的重要分水嶺。第一是一九九〇年我剛進立院時所提出的『廢除刑法一百條』。原因是在此之前十年時間,從我擔任辯護律師的第一個被告當事人黃信介,到最後一個當事人許信良,中間還有許多案子,問題都出在刑法一百條!
當時我覺得關鍵不在<懲治叛亂條例>這個臨時法,而在母法——刑法一百條——的廢除。刑法一百條在規範『普通內亂罪』,但其第二項條文文字是『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,處六個月以上,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』如此一來『思想』即可構成犯罪,『做夢』也算叛亂,這樣模糊的法律概念,造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不公平狀況,法律成為當政者報復或對付異己的文字獄。所謂『政治犯』就是刑法一百條的結果,刑法一百條不廢,永遠都有思想犯、黑名單。
後來我們推動廢除刑法一百條,讓它慢慢成為政治焦點,取得社會共識,使國民黨在廢除<懲治叛亂條例>之後仍備感壓力。我們更加入當時醫界與學界組成的『一〇〇行動聯盟』,讓當時連馬英九認為不能碰、不能廢的刑法一百條,最後得以廢除,台灣至此才達到人民『思想自由』的憲法保障。
另外是讓資深立委和國代退職的過程。當時雖然有<自願退職條例>,但那只是道德勸說,他們不願自動退職,讓國會換血。顯然,要老委員舉手終結自己的政治舞臺和影響力,那是不可能的。
要改變『萬年國會』這個政治現實,必須跳出傳統思考,把策略拉高到憲法的層次。所以,在一九九〇年三月由我提出<二六一號釋憲案>,我們結合了不同黨派,包括國民黨的部分開明派,向大法官提出釋憲的請求。六月廿一日,當我知道釋憲案通過的時候,真是喜出望外!如果沒有<二六一號釋憲案>,就沒有國會全面改選,也沒有今天的民主改革和進步!
除了這兩項改革之外,其實我選擇國防領域的問政,一路走來是非常辛苦的。那時軍系立委主控委員會,哪有『外人』置喙的餘地,刪一毛錢的預算、質疑預算的不合理編列都是『不愛國』,大帽子一扣,常常是動彈不得。
我訂下目標,提出國防四大改造計畫——軍隊國家化、情治單位法制化、軍政軍令一元化、軍品採購公開化等四大目標。為了達成這些理想,我不但要參加國防委員會,而且要有機會擔任召集委員。經過長期的努力,九二年三月,我終於如願擔任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。
在進行國防改造的問政過程中,我們推動了《國防組織法》的草案,與各界充分討論,一九九九年十月,立法院終於開始審《國防組織法》。
為發展兩岸和平、對等、互利、合作的新關係,我早在一九九〇年提出<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條約草案>,以跳脫傳統思維,來開拓台灣未來。
整個參與立法的過程,是我學習瞭解國家安全,推動人權與民主改革的過程。雖然辛苦,但是非常值得。我和許多有志之士,一同參與了台灣變革年代中的重大進步。
回想民意代表之路,並非一人所能獨力完成,而是凝聚眾人的智慧,透過我表達出來,這是我問政成績之所在。在台灣民主運動的道路上,人民的力量始終走在政府的簽名。由下而上的力量,終於促成了政治的改革。是這個力量召引我走上政治之路,讓我成為民意代表;也是這個力量,藉著選票來展現,讓我進入市府,為市民做事。
首次參選臺北市長
一九九三年八月,我開始準備參加九四年底的第一屆民選省市長選舉,決心競選臺北市長,成立了『陳水扁市政中心』。我知道國民黨有錢、有人,我們要打贏選戰,不能只靠知名度,要能真正規畫市政,瞭解市民之所需。
一九九四年四月,『陳水扁市政中心』結合了十八位學者專家,推出《臺北都會十八變》一書,正式揭櫫我對臺北市的理解、規畫和想像。
七月十七日,民進黨臺北市長提名第一階段黨內初選結果揭曉,我領先了謝長廷九百五十七票。
昔日我與謝長廷一同出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,又在同一年參選市議員,踏上政治之路,經過這麼多年,我們都還在為當年『撩落去』的理想打拼。
我很感謝謝長廷為了成全黨內團結,不但表示要退出第二階段初選,並允諾為我擔任競選總幹事。而我的恩師、憲法學權威李鴻禧教授,也全力地幫忙。
那時,我想打一場不一樣的選戰。也希望有機會能擔任臺北市長,打造臺北城,讓它成為一座快樂而有希望、光輝燦爛的城市。
沒想到,這場市長選舉,也是台灣政治史上省籍矛盾最強烈的一次體現。
代表民進黨的我,和國民黨的黃大洲、新黨的趙少康,進行了一場市長的競爭,今天回頭看當初,這場市長選戰,的確是非常激烈。
那不但是一場政見之爭,也是族群意識型態之爭。情況之激烈讓臺北這座城市彷彿處在壓力鍋邊緣。尤其是在趙少康喊出所謂『李登輝急獨時間表』之後,情況更為激化。
在那時,民進黨經常被抹黑為製造衝突的『暴力黨』,我們當然不願意在選戰中引發衝突。臺北是一座充滿潛力的城市,我們希望它能有機會改頭換面,變成人性的城市、效率的城市、快樂的城市。
我們喊出『快樂、希望、陳水扁』的競選口號,揭示『臺北新故鄉』的理念——不分群族黨派、大家安居於此的願望,在這樣柔性的氛圍中,我們拿到了六十一萬五千多票,得票率占43.6%;而第二名的趙少康拿到了四十二萬票,30%的得票率。
當選那天的夜晚,我在競選總部,看見歡欣鼓舞的市民同胞,心裡既興奮又肅穆,想到自己政治之路一路走來,從監督者轉換為施政者,我必須規畫市政,全力以赴了。我真的很高興可以擔任臺北市長的職務,我也在心裡暗自許諾:要將臺北建設成安全而快樂的城市!
我的年輕幕僚們,例如馬永成、羅文嘉、林錦昌、林德訓……和立委辦公室的整個助理群等,他們別出心裁地打贏了一場不一樣的選戰,以懸殊的資源差距,而能贏得市民普遍的認同,我想是整個陣營蓬勃的士氣、高昂的心情,加上改革市政的具體政見,打動了選民的心。
台灣是一個充滿壓力的社會,大家常常會把意識型態的問題擺在思考的首位。群族尤其是個敏感而嚴肅的問題,它總是動搖大家的心,變成了集體恐慌。
第二次市長選舉,我沒有贏得所有族群的認同,之後我深切的反省:自己哪裡做得不好?哪些言行讓人產生疑懼?台灣該往何處去?這也是我對台灣所面臨的問題的大反省,所以日後我提出超越族群、黨派,以國家安全為主軸的『新中間路線』,原因正在此。
一九八六年,我出任黨外公政會臺北分會會長。五月廿三日,為了抗議法院對『蓬萊島案』的判決,我的太太堅持用輪椅環島化緣,進行『一人一元,輪椅行軍』的抗議活動。對於正義的追求,優勢,她比我還堅持,還勇敢。
六月十日,我和黃天福、李逸洋入獄。獄中兩百四十六天,每週兩次的會面,儘管行動不便,她必定都來探視我。會面室裡,她坐在旋轉的圓凳子上,沒有靠背和固定,下半身癱瘓的她,沒有辦法控制力道和方向,每次當圓凳子一旋轉,她就像斷線的風箏,摔落地面,一次又一次。我隔著玻璃強忍著眼眶中的淚水,不讓它掉下來。
這個畫面,多年以來,常常浮現在我的眼前:她的臉色虛弱而蒼白,眼神充滿疼惜和勇敢,好像前生相欠,今生要彼此承擔。咫尺天涯,心念相繫,人生路上,我何其幸運,有她相陪伴。我也永遠記得,進土城看守所那天深夜,大家在車內靜靜地不講話,怕一開口就牽動了情緒,會哭出來。
事後她告訴我,每次來探監,由於無法排汗,非常難受,回家之後,總是要躺一整個下午。我在獄中的日子,她從立委候選人到當選立委。當她成為立委吳淑珍時,我也快要出獄了。
在獄中,我最喜歡看的就是 《丹諾自傳》,丹諾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刑事犯辯護律師,也是一位打抱不平的人道主義者,我再三地閱讀思考,也期待台灣有更多的丹諾。
一九八六年九月廿八日,民進黨宣佈成立,在獄中的我雖不能夠躬逢其盛,卻也是欣喜萬分。多少民主前輩前赴後繼,如今一個代表監督力量的反對黨終於成立了。
一九八七年二月十日,出獄後的我,擔任立委吳淑珍的特別助理,為了專業有效率的問政,我們率先成立第一個國會議員辦公室,助理達十四人之多。那時我開始學著寫質詢稿,總質詢稿則拜託夥伴李逸洋來撰寫。
當時我們質詢的範圍廣泛,包括國防、財經、憲政、司法、兩岸關係等等,為了專業問政,我也努力學習,充實各方面的知識,專門的議題則找專業助理執筆。
後來我們引進許多年輕、學有專精的人才擔任幕僚助理;延攬人才,分工合作,以因應現代政治專業化的趨勢。現代政治不是個人英雄的戰場,必須組成團隊,才能真正有效率的專業問政。這樣的想法,一直到後來我進入市府,始終不變,仍然把組織市府團隊視為第一要務。可是,當時國會只編列一個助理的薪水,於是我們便成立了『財團法人福爾摩沙基金會』,來培養助理。
一九八九年底,我當選末代的增額立法委員,一九九〇年就職並擔任黨團幹事長,當時民進黨已經有超過二十名的立委,到一九九二年我連任成功時,增加到五十幾位立委。從當我太太的特別助理,到我自己擔任立委,前後大概八年的時間,在同時,立法院已成為全國政治中心。
立法院幾年問政,是我個人非常珍惜的經驗。我有幸擔任第一任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,而成為媒體的焦點。整個民進黨立院黨團展現了高品質的問政、強有力的監督。半年下來,包括媒體記者及其他社會團體的評鑑,我都名列立委第一名,為民喉舌、監督政府之外,我也開始思考一個政府的運作和改革。
在立委任內,我鼓吹《立法院組織法》,主張立委公費助理至少要有四名以上,後來成功了。要提升黨團功能,需要黨團辦公室,我們努力地推動,而終有所成。對國民黨來講,本來就不缺錢,但就反對黨而言,充實議員問政配備和改善環境,對提升立院品質,是有積極功能的。
另外,我們也推動質詢制度的改變,讓官員面對問題,不能實問虛答。主張『委員會專業化』、『院會政黨化』,這一切,後來都逐步逐步地完成。
也因為我自許要成為專業的立委,所以幾年下來,出版了兩本國防專業問政的專書:《國防黑盒子與白皮書》、《跨世紀兵法》,深入探討國防政策和管理。不僅揭發軍中弊案,也思考規畫國防安全的未來。
立法院的實質運作方向,剛開始有兩個案例影響最大,而且是台灣民主改革的重要分水嶺。第一是一九九〇年我剛進立院時所提出的『廢除刑法一百條』。原因是在此之前十年時間,從我擔任辯護律師的第一個被告當事人黃信介,到最後一個當事人許信良,中間還有許多案子,問題都出在刑法一百條!
當時我覺得關鍵不在<懲治叛亂條例>這個臨時法,而在母法——刑法一百條——的廢除。刑法一百條在規範『普通內亂罪』,但其第二項條文文字是『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,處六個月以上,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』如此一來『思想』即可構成犯罪,『做夢』也算叛亂,這樣模糊的法律概念,造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不公平狀況,法律成為當政者報復或對付異己的文字獄。所謂『政治犯』就是刑法一百條的結果,刑法一百條不廢,永遠都有思想犯、黑名單。
後來我們推動廢除刑法一百條,讓它慢慢成為政治焦點,取得社會共識,使國民黨在廢除<懲治叛亂條例>之後仍備感壓力。我們更加入當時醫界與學界組成的『一〇〇行動聯盟』,讓當時連馬英九認為不能碰、不能廢的刑法一百條,最後得以廢除,台灣至此才達到人民『思想自由』的憲法保障。
另外是讓資深立委和國代退職的過程。當時雖然有<自願退職條例>,但那只是道德勸說,他們不願自動退職,讓國會換血。顯然,要老委員舉手終結自己的政治舞臺和影響力,那是不可能的。
要改變『萬年國會』這個政治現實,必須跳出傳統思考,把策略拉高到憲法的層次。所以,在一九九〇年三月由我提出<二六一號釋憲案>,我們結合了不同黨派,包括國民黨的部分開明派,向大法官提出釋憲的請求。六月廿一日,當我知道釋憲案通過的時候,真是喜出望外!如果沒有<二六一號釋憲案>,就沒有國會全面改選,也沒有今天的民主改革和進步!
除了這兩項改革之外,其實我選擇國防領域的問政,一路走來是非常辛苦的。那時軍系立委主控委員會,哪有『外人』置喙的餘地,刪一毛錢的預算、質疑預算的不合理編列都是『不愛國』,大帽子一扣,常常是動彈不得。
我訂下目標,提出國防四大改造計畫——軍隊國家化、情治單位法制化、軍政軍令一元化、軍品採購公開化等四大目標。為了達成這些理想,我不但要參加國防委員會,而且要有機會擔任召集委員。經過長期的努力,九二年三月,我終於如願擔任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。
在進行國防改造的問政過程中,我們推動了《國防組織法》的草案,與各界充分討論,一九九九年十月,立法院終於開始審《國防組織法》。
為發展兩岸和平、對等、互利、合作的新關係,我早在一九九〇年提出<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條約草案>,以跳脫傳統思維,來開拓台灣未來。
整個參與立法的過程,是我學習瞭解國家安全,推動人權與民主改革的過程。雖然辛苦,但是非常值得。我和許多有志之士,一同參與了台灣變革年代中的重大進步。
回想民意代表之路,並非一人所能獨力完成,而是凝聚眾人的智慧,透過我表達出來,這是我問政成績之所在。在台灣民主運動的道路上,人民的力量始終走在政府的簽名。由下而上的力量,終於促成了政治的改革。是這個力量召引我走上政治之路,讓我成為民意代表;也是這個力量,藉著選票來展現,讓我進入市府,為市民做事。
首次參選臺北市長
一九九三年八月,我開始準備參加九四年底的第一屆民選省市長選舉,決心競選臺北市長,成立了『陳水扁市政中心』。我知道國民黨有錢、有人,我們要打贏選戰,不能只靠知名度,要能真正規畫市政,瞭解市民之所需。
一九九四年四月,『陳水扁市政中心』結合了十八位學者專家,推出《臺北都會十八變》一書,正式揭櫫我對臺北市的理解、規畫和想像。
七月十七日,民進黨臺北市長提名第一階段黨內初選結果揭曉,我領先了謝長廷九百五十七票。
昔日我與謝長廷一同出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,又在同一年參選市議員,踏上政治之路,經過這麼多年,我們都還在為當年『撩落去』的理想打拼。
我很感謝謝長廷為了成全黨內團結,不但表示要退出第二階段初選,並允諾為我擔任競選總幹事。而我的恩師、憲法學權威李鴻禧教授,也全力地幫忙。
那時,我想打一場不一樣的選戰。也希望有機會能擔任臺北市長,打造臺北城,讓它成為一座快樂而有希望、光輝燦爛的城市。
沒想到,這場市長選舉,也是台灣政治史上省籍矛盾最強烈的一次體現。
代表民進黨的我,和國民黨的黃大洲、新黨的趙少康,進行了一場市長的競爭,今天回頭看當初,這場市長選戰,的確是非常激烈。
那不但是一場政見之爭,也是族群意識型態之爭。情況之激烈讓臺北這座城市彷彿處在壓力鍋邊緣。尤其是在趙少康喊出所謂『李登輝急獨時間表』之後,情況更為激化。
在那時,民進黨經常被抹黑為製造衝突的『暴力黨』,我們當然不願意在選戰中引發衝突。臺北是一座充滿潛力的城市,我們希望它能有機會改頭換面,變成人性的城市、效率的城市、快樂的城市。
我們喊出『快樂、希望、陳水扁』的競選口號,揭示『臺北新故鄉』的理念——不分群族黨派、大家安居於此的願望,在這樣柔性的氛圍中,我們拿到了六十一萬五千多票,得票率占43.6%;而第二名的趙少康拿到了四十二萬票,30%的得票率。
當選那天的夜晚,我在競選總部,看見歡欣鼓舞的市民同胞,心裡既興奮又肅穆,想到自己政治之路一路走來,從監督者轉換為施政者,我必須規畫市政,全力以赴了。我真的很高興可以擔任臺北市長的職務,我也在心裡暗自許諾:要將臺北建設成安全而快樂的城市!
我的年輕幕僚們,例如馬永成、羅文嘉、林錦昌、林德訓……和立委辦公室的整個助理群等,他們別出心裁地打贏了一場不一樣的選戰,以懸殊的資源差距,而能贏得市民普遍的認同,我想是整個陣營蓬勃的士氣、高昂的心情,加上改革市政的具體政見,打動了選民的心。
台灣是一個充滿壓力的社會,大家常常會把意識型態的問題擺在思考的首位。群族尤其是個敏感而嚴肅的問題,它總是動搖大家的心,變成了集體恐慌。
第二次市長選舉,我沒有贏得所有族群的認同,之後我深切的反省:自己哪裡做得不好?哪些言行讓人產生疑懼?台灣該往何處去?這也是我對台灣所面臨的問題的大反省,所以日後我提出超越族群、黨派,以國家安全為主軸的『新中間路線』,原因正在此。
新市府的『觀念革命』
當我有機會進入臺北市政府服務,那是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廿五日,我所擔任市長的臺北,是一個塞車、髒亂、色情與電玩氾濫,捷運造價舉世最高,卻頻頻著火而通車遙遙無期的臺北市。
我提出『新市府運動』的施政方針是『一原、二強、三改』;我也強調『市政府不打折扣,市府不拿回扣』的準則,要建立廉能而有效率的政府。所謂『一原』,是市民主義、市民參與的原則;『二強』指的是強化市民文化休閒與社會福利;『三改』是指優先推動教育改革、交通改革及都市發展的改造。
百廢待興,那時的臺北只能用這樣的詞句才足以形容。之前我也到過許國國家、許多城市,每一次感觸都很深。到日本、新加坡、歐美各國,想想台灣,想想臺北,談歷史保存,我們沒有;談現代化,我們也不足夠。他們的人民那麼能守秩序,空間那麼乾淨,居住環境那麼人性而舒服,我們的確不如人家。所以我始終認為一個公民,當自己吃穿無虞之後,實在應該盡可能撥出自己的一些時間,奉獻給公眾。這也是後來,台灣發生大震災之後,我提出『志工台灣』的淵源。要改變臺北、改變台灣,還是需要大家來參與。
擔任市議員或立法委員時,我就是以這樣的理念,希望為公共利益進行最好的監督。但作為監督者,所為還是有限,距離我理想中的遠景還是很遙遠。所以,當我有機會進入行政部門,我知道,機會來了!長期以來的關心和迫切感終於有實現的一天。
我心裡頭像,臺北市政府用後那麼多資源,擁有全國素質最高的公務員,為什麼施政動不起來?我記得前市長黃大洲曾經私底下告訴我,要改善臺北交通幾乎不可能,除非百業蕭條,或人口嚴重外移才有希望。
我知道,進入市府的第一項工作,就是『觀念革命』。
我要創造一個以服務為導向、為目標的活力政府。公務員必須瞭解和體認,自己是『公共利益的僕人』,公共重於個人,服務不能推諉。臺北一切的遲滯和亂象無法獲得改善,最重要的原因,就是觀念問題。
就任以後,我送給一級主管每人一本《顧客也瘋狂》,我的用意很簡單:一個政府就像一家大公司,它是一種服務事業;不是一種獨占的,可以不求進步的事業。我要求市府同事,把市民同胞當作顧客,我們要提供全方位最完善、最體貼的服務。
改變的第一步,當然會造成一些不適應,但畢竟政府的公務員絕大部分都是有能力、有懷抱、有尊嚴的,也因此四年之中,我們一起完成了『綠色執政,品質保證』的臺北經驗。
總結四年的『臺北經驗』
四年的臺北市長任期之內,時間雖短,但是我和市府同時們,細膩規畫,認真執行,完成了許多『不可能的任務』。這樣的『臺北經驗』,也讓我對政府的革新,充滿了信心。
要改變觀念的第一步,我從為民服務第一線的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開始。過去櫃檯一百廿公分高,市民主人來辦個事都要『罰站』。過高的櫃檯造成距離、造成威權的印象,好像是市府與市民之間的柏林圍牆。我告訴市府同事:『政府是為人民而存在的,沒有人民就沒有政府。今天起,我們把櫃檯高度降低,一切工作公開透明,最重要的是彼此平起平坐。』這是觀念革命的第一步。
其次,我們推行『奉茶禮民』的運動。公僕必須以客為尊,提供顧客最好的服務。這樣的改變,讓改變後初次來恰公的市民感到受寵若驚,跟過去牛步化、受氣的經驗截然不同。
接著我們進行檔案資訊化、資訊連線化、讓許多市民快速完成洽公,讓等在外面的親友,還以為是忘了拿齊資料才會那麼快就出來了。
從戶政開始,我們逐步推動便民措施,及於地政、稅收和監理行政。所以臺北市的戶政機關獲得了ISO9002國際品質認證的殊榮,這是全亞洲第一個取得認證的政府行政機關,為此,日本NHK《亞洲名人錄》節目還特別探討,為什麼台灣能,日本不能。
所以我知道,政府改造,要從觀念革命開始。成敗與否,端看大家有沒有用心。
另外,我們也在四年之中提倡市民參與的『市民主義』。過去國民黨總是倡言『大有為政府』——什麼事都要靠政府,政府卻常常做不到。所以我們要承認:政府是有限的,不是萬能的;政府有所不能,也必須有所不為。也就是說一方面有效率的運用公家資源,同時結合民間無限的力量,使有限的政府完成無限的事。
所以,有許多的活動,市府都儘量結合民間的力量,透過經費、規畫和參與,逐步泯除政府和民間的距離。幾年下來,大家會覺得政府與我們息息相關、結為一體,政府其實是大家的政府,政府是為人民的現在生活和未來夢想而存在的。我們引進許多志工、義工來參與,不論是在市政的推動或文化藝術的活動皆然。所以四年的『臺北經驗』也源於『有限的政府結合無限的民間資源和力量』這個觀念和作為。包括萬芳醫院的經營、兒童博物館,以至鄰裡公園、地下道、人行道和部分路樹的認養等等。甚至蚊子電影院、臺北文學獎、公車詩文、臺北藝術節、臺北燈節、臺北爵士音樂節……,也都結合了無限的民間力量。
四年之內,市府變得禮民、便民、有效率;捷運在法商馬特拉公司退出後,安全運轉,一年一條,超前通車;臺北的住宅區色情、電玩幾乎全部停業;交通變得完全不一樣了;我們也推動『青少年保護措施』,晚上十二時以後,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必須回家,讓臺北成為安全的城市,讓父母可以安心,我們也展開對婦女的全面關懷,包括工作場合女性權益的平等與保護。
弱勢者的社會福利,我們也盡全力推動;教育改革方面,我們舒暢各種入學管道;在都市發展議題上,我們也推動有特色的社區改造。
四年的時間很短,我們很努力,我們做到了。
記得一九九五年二月廿八日,我在市長任內首次出國訪問,正是前去日本考察『阪神大震災』後的處理事宜。也因此,回國之後,我就著手打造臺北市完善的救難裝備和系統。
四年的『臺北經驗』總結,成功的原因除了目標明確、理念清楚、執行有力之外,我要深深地感謝市府主管團隊和市府員工的齊心協力,如果沒有心、沒有意志、沒有思考、沒有毅力,這一切都是無法達成的。
一九九八年第二屆市長選舉之前,臺北這座城市獲得英文《亞洲週刊》評定為亞洲最佳城市第五名,從醜小鴨到天鵝,我們很辛苦,可是我們做到了!
(第三章 完)
當我有機會進入臺北市政府服務,那是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廿五日,我所擔任市長的臺北,是一個塞車、髒亂、色情與電玩氾濫,捷運造價舉世最高,卻頻頻著火而通車遙遙無期的臺北市。
我提出『新市府運動』的施政方針是『一原、二強、三改』;我也強調『市政府不打折扣,市府不拿回扣』的準則,要建立廉能而有效率的政府。所謂『一原』,是市民主義、市民參與的原則;『二強』指的是強化市民文化休閒與社會福利;『三改』是指優先推動教育改革、交通改革及都市發展的改造。
百廢待興,那時的臺北只能用這樣的詞句才足以形容。之前我也到過許國國家、許多城市,每一次感觸都很深。到日本、新加坡、歐美各國,想想台灣,想想臺北,談歷史保存,我們沒有;談現代化,我們也不足夠。他們的人民那麼能守秩序,空間那麼乾淨,居住環境那麼人性而舒服,我們的確不如人家。所以我始終認為一個公民,當自己吃穿無虞之後,實在應該盡可能撥出自己的一些時間,奉獻給公眾。這也是後來,台灣發生大震災之後,我提出『志工台灣』的淵源。要改變臺北、改變台灣,還是需要大家來參與。
擔任市議員或立法委員時,我就是以這樣的理念,希望為公共利益進行最好的監督。但作為監督者,所為還是有限,距離我理想中的遠景還是很遙遠。所以,當我有機會進入行政部門,我知道,機會來了!長期以來的關心和迫切感終於有實現的一天。
我心裡頭像,臺北市政府用後那麼多資源,擁有全國素質最高的公務員,為什麼施政動不起來?我記得前市長黃大洲曾經私底下告訴我,要改善臺北交通幾乎不可能,除非百業蕭條,或人口嚴重外移才有希望。
我知道,進入市府的第一項工作,就是『觀念革命』。
我要創造一個以服務為導向、為目標的活力政府。公務員必須瞭解和體認,自己是『公共利益的僕人』,公共重於個人,服務不能推諉。臺北一切的遲滯和亂象無法獲得改善,最重要的原因,就是觀念問題。
就任以後,我送給一級主管每人一本《顧客也瘋狂》,我的用意很簡單:一個政府就像一家大公司,它是一種服務事業;不是一種獨占的,可以不求進步的事業。我要求市府同事,把市民同胞當作顧客,我們要提供全方位最完善、最體貼的服務。
改變的第一步,當然會造成一些不適應,但畢竟政府的公務員絕大部分都是有能力、有懷抱、有尊嚴的,也因此四年之中,我們一起完成了『綠色執政,品質保證』的臺北經驗。
總結四年的『臺北經驗』
四年的臺北市長任期之內,時間雖短,但是我和市府同時們,細膩規畫,認真執行,完成了許多『不可能的任務』。這樣的『臺北經驗』,也讓我對政府的革新,充滿了信心。
要改變觀念的第一步,我從為民服務第一線的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開始。過去櫃檯一百廿公分高,市民主人來辦個事都要『罰站』。過高的櫃檯造成距離、造成威權的印象,好像是市府與市民之間的柏林圍牆。我告訴市府同事:『政府是為人民而存在的,沒有人民就沒有政府。今天起,我們把櫃檯高度降低,一切工作公開透明,最重要的是彼此平起平坐。』這是觀念革命的第一步。
其次,我們推行『奉茶禮民』的運動。公僕必須以客為尊,提供顧客最好的服務。這樣的改變,讓改變後初次來恰公的市民感到受寵若驚,跟過去牛步化、受氣的經驗截然不同。
接著我們進行檔案資訊化、資訊連線化、讓許多市民快速完成洽公,讓等在外面的親友,還以為是忘了拿齊資料才會那麼快就出來了。
從戶政開始,我們逐步推動便民措施,及於地政、稅收和監理行政。所以臺北市的戶政機關獲得了ISO9002國際品質認證的殊榮,這是全亞洲第一個取得認證的政府行政機關,為此,日本NHK《亞洲名人錄》節目還特別探討,為什麼台灣能,日本不能。
所以我知道,政府改造,要從觀念革命開始。成敗與否,端看大家有沒有用心。
另外,我們也在四年之中提倡市民參與的『市民主義』。過去國民黨總是倡言『大有為政府』——什麼事都要靠政府,政府卻常常做不到。所以我們要承認:政府是有限的,不是萬能的;政府有所不能,也必須有所不為。也就是說一方面有效率的運用公家資源,同時結合民間無限的力量,使有限的政府完成無限的事。
所以,有許多的活動,市府都儘量結合民間的力量,透過經費、規畫和參與,逐步泯除政府和民間的距離。幾年下來,大家會覺得政府與我們息息相關、結為一體,政府其實是大家的政府,政府是為人民的現在生活和未來夢想而存在的。我們引進許多志工、義工來參與,不論是在市政的推動或文化藝術的活動皆然。所以四年的『臺北經驗』也源於『有限的政府結合無限的民間資源和力量』這個觀念和作為。包括萬芳醫院的經營、兒童博物館,以至鄰裡公園、地下道、人行道和部分路樹的認養等等。甚至蚊子電影院、臺北文學獎、公車詩文、臺北藝術節、臺北燈節、臺北爵士音樂節……,也都結合了無限的民間力量。
四年之內,市府變得禮民、便民、有效率;捷運在法商馬特拉公司退出後,安全運轉,一年一條,超前通車;臺北的住宅區色情、電玩幾乎全部停業;交通變得完全不一樣了;我們也推動『青少年保護措施』,晚上十二時以後,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必須回家,讓臺北成為安全的城市,讓父母可以安心,我們也展開對婦女的全面關懷,包括工作場合女性權益的平等與保護。
弱勢者的社會福利,我們也盡全力推動;教育改革方面,我們舒暢各種入學管道;在都市發展議題上,我們也推動有特色的社區改造。
四年的時間很短,我們很努力,我們做到了。
記得一九九五年二月廿八日,我在市長任內首次出國訪問,正是前去日本考察『阪神大震災』後的處理事宜。也因此,回國之後,我就著手打造臺北市完善的救難裝備和系統。
四年的『臺北經驗』總結,成功的原因除了目標明確、理念清楚、執行有力之外,我要深深地感謝市府主管團隊和市府員工的齊心協力,如果沒有心、沒有意志、沒有思考、沒有毅力,這一切都是無法達成的。
一九九八年第二屆市長選舉之前,臺北這座城市獲得英文《亞洲週刊》評定為亞洲最佳城市第五名,從醜小鴨到天鵝,我們很辛苦,可是我們做到了!
(第三章 完)

0 评论:
Post a Comment